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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無罪法例即日失效
發佈日期 : 2019-12-11


【本報法庭組報道】高等法院原訟庭上月裁定《緊急法》和《禁止蒙面規例》(下稱《禁蒙面法》)部分條文違憲,並宣布《禁蒙面法》無效。政府早前就高院的判決及命令提出上訴,獲批准暫緩裁決至昨天。上訴庭昨頒下判辭,拒絕政府就《禁蒙面法》暫緩執行令的申請,即表示《禁蒙面法》現正式失效,正審上訴排期於明年1月9日開審,預計審訊兩日。上訴庭強調,案件仍未審結,繼續蒙面示威的人應明白會面對法律風險。

判詞由高院署理首席法官潘兆初及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聯合頒發。判詞提到,律政司一方提出,若法庭不批出暫緩執行令,並宣布《緊急法》和《禁蒙面法》失效,會鼓勵示威者參與暴力示威,威脅到法治,亦會令政府失去所有工具,處理不斷變化及升級暴力的情況。

#上訴庭:蒙面示威應明白存法律風險

上訴庭同意香港目前秩序仍受嚴重威脅,但有關違憲的上訴聆訊已排期於明年1月審理,而政府未能提出理據,顯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意在此短時間內,再引用《緊急法》訂立其他法例,要求暫緩執行違憲裁決,只為了維持特首法律上的選項。即使政府再獲批暫緩執行令,但在目前情況下再引用《緊急法》,只會招致法律挑戰,因此更有效做法應是盡快上訴。

至於《禁蒙面法》,警方亦已表明暫不執行,上訴庭認為政府一方申請暫緩令的理據不足,拒絕申請,換言之《禁蒙面法》即日失效,但上訴庭強調,目前拒絕批出暫緩令與日後審理上訴無關,原訟庭的違憲裁決在上訴有裁決前仍有不確定性,若果政府上訴得直,因禁蒙面法被捕的人仍要面對潛在違法風險。

#無助解決社會不安 民主派籲回應訴求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今次上訴庭的裁決,顯示政府實施《禁蒙面法》欠缺法律理據,警告政府不應提出上訴,指無助解決社會不安和燥動,政治問題應該政治解決,不應將相關問題帶上法庭。民主派警告政府《禁蒙面法》是無助解決現時社會不安,真正面對問題的方法是回應五大訴求,因為政治問題只能透過政治解決。

民陣亦歡迎上訴庭裁決,認為可以保障香港市民行使表達自由和集會自由,亦肯定政府以《禁蒙面法》不公不義,重申社會亂局責任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政府應承諾永不再以緊急法,訂立削弱和限制人權的法例,並盡快回應訴求。律政司回應由於司法程序尚在進行,不適宜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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