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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斥有預謀犯案 弟利剪刺兄判囚20個月
發佈日期 : 2019-02-21

被告黃富杰(左)當日用剪刀插傷胞兄,其女友及後

【本報法庭組報道】元朗朗屏邨去年初發生兄弟相殘事件,21歲胞弟疑不忿女友遭兄長欺負,與兄長理論期間,涉以利剪刺傷兄長的頭部,兄弟二人打鬥的情形被街坊拍下放上網。胞弟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求情稱是一時衝動犯案,現已獲胞兄原諒。法官游德康斥他有預謀犯案,法庭不能姑息任何人以暴力解決問題,判囚20個月。


不能姑息暴力解決問題


控罪指報稱電腦技術員的21歲男子黃富杰,於去年1月24日在元朗朗屏邨鵲屏樓外意圖傷害32歲兄長黃英強。法官游德康指出,以剪刀襲擊他人頭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法庭必須嚴肅看待,且被告在施襲後仍手持剪刀,追逐血流披面的二哥,幸終得女友和途人阻止,否則後困不堪設想。被告犯案的動機是出於對兄長的憎恨及為女友報仇。雖然法官同情被告及其家庭環境,但法庭需要傳達不能以暴力解決個人問題的訊息。


案情稱,案發日下午4時許,黃富杰的女友途徑朗屏邨,豈料撞見已搬離家的事主黃英強。英強上前呼喝她,斥責她破壞他與被告的兄弟關係。她致電富杰求助。富杰在電話中聽到兄長的喝罵聲後即趕至。富杰見女友後,兩人在鵲屏樓對開的椅子上發現英強。


弟不忿女友遭兄長欺負


英強見胞弟女友後,對她說「我幾時鬧你呀?」被告突然手持剪刀揮拳打英強面頰,又推英強落地,再用剪刀刺向他的面頰約五下,英杰反抗不遂,回應:「我就嚟死,你想插死我呀?」有街坊拍下案發片段並發上網,從網民提供的片段可見,兄長當時血流披面, 鮮血灑滿一地, 場面血腥,被告終由途人和其女友合力制服。


被告警誡下承認因其女友遇上兄長時,無端當街被鬧15分鐘,他趕回家安撫女友,又在住所樓下遇到兄長,雙方遂起衝突,受壓多年一下子失控犯案,「用新買的剪插佢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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