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條例草案》周三(23日)提交立法會首讀、二讀,香港眾志上午在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掛起橫額,反對《國歌條例草案》立法。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與主席林朗彥等數人帶著梯子,衝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花糟,有保安員上前阻止掛橫額,但示威人士最終仍在國旗旗杆下掛起了「不歌頌的自由」標語,批評《國歌法》箝制市民表達權利,呼籲所有立法會議員,要求當局撤回條例草案;數分鐘後眾人返回地面,保安隨即拆去橫額。
事後政府強烈譴責,指香港眾志成員不理在場保安人員的勸喻和警告,強行在旗桿平台掛上示威標語,並導致一名保安人員受傷,部分植物受到破壞;行政署已就事件報警,警方派員跟進。政府發言人表示,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同時亦要保障政府總部的有效、安全、順利運作,強調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旗桿平台一直以來,並不屬於開放予公眾集會或遊行範圍。
黃之鋒強調,一直貫徹非暴力的理念示威,無意衝擊或蓄意令任何人受傷,對於今次有保安因「搶走」示威標語而報稱受傷感到遺憾,同時質疑行政署的保安是否有權力,沒收團體的示威物品。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重申,條例草案的立法原意和精神十分清晰,是希望市民尊重國歌,相信普遍市民很容易理解和做到,不會影響日常生活,也不會誤墮法網,同時可以透過罰則,阻嚇蓄意侮辱國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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