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已婚男歌手許志安與女藝人黃心穎在的士偷情,懷疑被的士司機偷拍而曝光。私隱專員黃繼兒呼籲當事人向公署作出投訴及提供資料,並強調公署不能妄自動用僅有的資源,為此事而巡查8,000多輛報稱裝有攝錄器材的的士。 黃繼兒稱,事件中最能準確說出箇中事實的不是傳媒,而是受害人。在找不到司機和受害人不選擇向公署投訴,以及類似事件未普及的情況下,公署不能妄自動用僅有的資源,為偵查一名人士公開承認在的士內做了一件不可原諒的私人行為,而巡查8,000多輛報稱裝有攝錄器材的的士。
甚少罪案於的士內發生 不過,前私隱專員蔣任宏昨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認為,在半私人空間的車廂內安裝攝錄裝置,個人認為做法不可取,因為有關行為屬「不公平收集」,會侵犯私隱。他指出,本港得天獨厚,亦甚少罪案於的士內發生,倘全面於的士車廂內安裝攝錄裝置,恐令本港變成「監控之都」。出席同一場合的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委員陳家珮提出,安裝攝錄裝置與否須視乎目的何在,究竟是提升服務質素,抑或防止罪惡發生。她認為,安裝攝錄裝置難提升司機質素,如同無牙老虎,亦不應由第三方處理加密。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科技發展常務委員會委員方保僑表示,目前本港有關條例落後,需要修例,例如立法強制片段的影像需要加密、是否容許有錄音功能、銷毀時間的長短等等。另外他認為,法例上也應該規定有權限讀取片段的機構,例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不但是針對的士的攝錄裝置,在公共空間設攝錄裝置的其他交通工具或商場,都應該受到該委員會規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