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有傳媒報道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後仍在參與三宗仲裁案,昨日兩度回應事件。她早上回應時指出,有關報道屬錯誤,強調未完成的仲裁案,在上任時均已向特首按照相關規則申報。不過,她在昨晚表示,有兩宗在她上任時已向特首申報,另一宗則毋須申報。
鄭若驊在去年1月上任時,獲場特首林鄭月娥批准,上任後繼續處理之前未完成的六宗仲裁案,特首辦當時解釋,是基於實際及極特殊情況。有報道稱,鄭若驊上任後,仍繼續參與三宗世界銀行轄下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的仲裁案,這些案件至今仍未結案,涉嫌未有向特首申報。
鄭若驊昨早出席活動後見記者,強調未完成的仲裁案,上任時都已向行政長官按照相關規則申報,而有關報道是錯誤的,她現時已沒有處理任何仲裁案件:「那三件仲裁案,我已經離開了不是仲裁員。當然仲裁案不會因為我辭職、不是仲裁員就會完結,所以他們更換仲裁員之後,仲裁庭會繼續審理案件。案件進度和我有沒有再參與,其實是不掛鈎、沒關係的。」不過,她在昨晚補充稱,報道提及的其中兩宗仲裁案都有完成申報。至於餘下一宗的仲裁人職務,她在上任前已經辭去相關工作,所以毋須申報。
●林卓廷去信特首及廉署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昨日去信林鄭月娥及廉政公署執行處首長丘樹春,要求就鄭若驊被指在任期間參與仲裁工作出回應及徹查。他說,如果該三宗仲裁個案並非當初行政長官批准鄭若驊完成的六宗仲裁個案之內,質疑鄭若驊違反了政府的利益申報制度,蓄意隱瞞並未獲行政長官批准而提供專業服務,從中收取報酬,有可能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防賄條例第3及4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