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周日中環遮打花園的集會,警方指因有人堵路及縱火,遂派出便衣警員要求集會終止,反遭黑衣暴徒襲擊。警方拘捕集會召集人劉頴匡,控以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獲准保釋候訊。控方說,劉頴匡一個月前已認識涉案高級督察,仍要求對方出示委任證,目的為煽動在場人士非法集結,導致警員遇襲受傷。
劉頴匡(26歲)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以及拒絕服從或故意忽略高級督察34135作出或發出的命令。案件押後至4月14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閱閉路電視等片段,以及錄取證人口供等。
#指活動前已認識案中高級督察
控方表示,當日4名便衣警民關係組警務人員因劉頴匡煽惑非法集結而被圍毆致重傷,有兩人目前仍在留醫。劉頴匡早已認識案中其中一名高級督察,但仍要求他出示委任證,此舉旨在煽動公眾情緒。劉穎匡有案在身,早前被控去年7月1日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反對讓他保釋。辯方反駁稱,劉頴匡在對方出示委任證前已宣布中止集會,劉不知該督察的職級,形容他當時的要求合法。
裁判官批准劉頴匡以10,000元現金及其父親人事10,000元擔保外出,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兩次,並禁足中環遮打花園一帶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