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就西九龍柯士甸道西一地盤發生工業事故,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昨天表示,根據《職安健條例》,一旦出現工業意外,勞工處不只會追究最前線的判頭,而會審視整個工序流程,逐層檢視各人的責任,起碼「追到去大判」。
孫玉菡表示,會認真考慮以最新條文的可公訴程序處理,最高可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2年,他說:「我們職安健的條例,一向如果出現意外,都不只是追究最前線判頭,會一直追到整個流程,起碼會追到大判。當然要逐層看各自責任是多少,但是清楚的,是每人都有責任要負,如果是證明犯了法例要求,我們會依法追究,會檢控他們。」
港鐵有責? 孫:通常是承辦商
事發地點屬「圓方」商場冷氣系統範圍,為港鐵物業,問及港鐵在事件中的責任?孫玉菡回應說,在法例下,港鐵是業主,在今次事件是「佔有人」、即是以業主角色外聘工程公司負責工程;依循過往經驗來看,一般都是承辦商出問題而釀成意外。
孫玉菡重申,今次事發地點屬圍封範圍,亦有一定風險,因此清晰被界定為「密閉空間」,如調查發現有人疏忽,一定會嚴肅追究。他形容今次事件極其嚴重和很罕見,要從中汲取教訓,亦應按需要修訂相關守則和加強宣傳教育。
2周巡密閉工地 情節嚴重會追究 他說,勞工處已對全港地盤的密閉空間展開巡查,預料兩周內完成,若發現不妥當的地方,會要求地盤停工;情節嚴重者會依法追究。他解釋,展開大型巡查是希望加強業界警覺性,確保每名工人都有接受適當培訓。至於需否要求所有地盤上報派人前往密閉空間工作的情況,孫玉菡稱,暫時未有最後定案,會探討不同的建議,亦要衡量所有因素,最重要是保證工人安全。
大部分安全管理責任或已分判出去
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表示,西九龍致命工業意外的責任誰屬,視乎工程合約如何訂定。他說,根據勞工法例,僱主要保障工人安全,負有最直接的責任;總承建商亦有責任做好相應管理,但有機會在分判過程中,將大部份安全管理責任分判出去,而目前亦未見有明確官方文件,清楚列明今次事件中,總承建商、分包商、僱主以至工友之間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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