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味千拉麵母公司味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0538)昨晚發出公告,指出管理層近日發現43歲首席財務官劉家豪,涉嫌挪用資金至個人賬戶,目前確定金額為179.5萬元,董事會決議罷免其首席財務官及多家附屬公司的秘書職務。味千更稱已向本港警方報案求助。
立即罷免多項職務
味千昨晚7時許發出上市公司公告,公告以「涉嫌挪用本公司附屬公司資金,罷免首席財務官」為標題,內文表示董事會於12月14日議決,立即罷免劉家豪作為該公司首席財務官及該公司多間附屬公司之公司秘書職務,即時生效。董事會亦已議決調查劉於該集團在任期間的任何不當行為。董事會將於可行情況下盡早物色替代劉家豪的合適人選。
他們將委聘專業人士對集團的現金流動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並審視如何改善集團的內部監控制度及程序。公告又稱按照董事會目前的評估,涉嫌挪用事項並不影響集團的日常營運,亦不會對其現金流量、財務狀況及業務營運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他們已議決調查劉家豪於集團在任期間的任何不當行為,並將於可行情況下,盡早物色替代劉家豪的合適人選。董事會將適時作出進一步公告,以就有關事宜知會該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最新情況。
潘慰負責全面管理
資料顯示,劉家豪現年43歲,為味千中國首席財務總監,早年畢業於理工大學,取得會計學士學位,後來成為執業會計師,在審計、財務及商業諮詢方面擁有超過15年經驗,曾於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及若干香港上市公司任職。
根據本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當中第9節盜竊罪列明,任何人犯盜竊罪,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資料顯示,過去亦有挪用公司款項的案件,例如2011年7月,中科環保前主席陳達志,懷疑因挪用及詐騙中科環保,以及另一家上市公司超過6,300萬港元資金,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被判入獄三年,並禁止擔任公司董事八年。
味千在內地及香港銷售日式拉麵和日本菜式,首家味千(中國)旗下的味千拉麵店,於1996年在香港銅鑼灣開幕,而其徽號是妹妹攜帶碗麵圖案。公司創始人潘慰是經驗豐富的企業家,目前是味千董事會主席兼行政總裁,負責集團的全面管理,包括集團重大策略的決策規劃。她在餐飲業有逾10年的經驗。之前曾在美國和香港進行亞洲食品貿易,尤其精於中國南北方的美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