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入境處調整入境申請流程,由6月19日開始,將須申報有否刑事定罪紀錄的要求,擴展至來港的受養人、外傭、外勞、學生、受訓及工作假期計劃申請人。
內地科學家賀建奎曾因編輯胚胎基因被判入獄,今年初申請「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獲批,引起爭議。入境處之後調整計劃,要求申請人申報是否有案底,又將同類要求擴展至多個輸入人才計劃。
處方昨日宣布,由6月19日起,將申報要求再擴展至大部分簽證申請,包括外傭、輸入勞工、工作假期計劃申請人,都要申報有無案底。至於旅遊、領事,以及單程證獲豁免。所有已獲簽證或者其後獲續簽的人都不受影響,而6月18日前送抵的申請,不論有否申報刑事紀錄仍會處理。
以外傭為例,外傭現時約滿後可留港14天物色新僱主,但中途「跳工」、提早完約的就要立即離境。當局稱,本地續約外傭不需申報刑事紀錄,若完約離境再入境就要申報。
外傭中介公司負責人廖翠蘭指出,外傭申報刑事紀錄,僱主會更有信心,但認為要界定哪種罪行,會被拒來港,例如若外傭在超級市場盜竊,曾有僱主表示不介意,因此入境處須會告知僱主,讓僱主作出選擇,但如果外傭曾有巨額借貸,就不應讓其再度來港。
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認為安排合理,不少其他國家及地區都有類似要求,過往香港不用申報,可能會形成漏洞。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今次安排是一視同仁,如相關人士只是作出申報,應不會構成不便或額外開支,外傭需要「入屋」,相信僱主會歡迎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