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男子曾志健在2019年10月於荃灣暴動期間中槍,他被控暴動罪、獲法庭保釋後棄保潛逃。直至2022年7月,警方在北潭涌拘捕曾志健、另外三名通緝人士,以及協助窩藏四人的貨倉管理員。曾志健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暴動,而他與另外三名男子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被告曾志健、王愷銘(23歲)、黃竣賢(17歲)和貨倉管理員葉豪(35歲),承認於2020年10月某日至去年7月13日期間,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及完成對為馮清華、曾、王及黃提出的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馮為同案被告,較早前已認罪及判監四年。曾志健另承認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及襲擊警署警長曾家輝。
案情稱,2019年10月1日下午約3時30分起,約200名示威者聚集在荃灣海霸街一帶,有人放火和築路障等,警員到大河道清理路障和佈防線,示威者多次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磚塊等,警方防線數次後撤。
至同日下午約4時,警方推進和拘捕數名示威者後,約100名示威者向警方投磚和汽油彈,有落單警員被至少五名示威者追上及壓在地上施襲,曾志健當時持浮板作自製盾牌、手持白色金屬棒打向警員,警署警長曾家輝在附近目睹同袍遇襲便擎槍警告,曾志健則用白色棒狀物打向他擎槍的前臂,曾家輝開槍射中曾志健軀幹,曾志健倒地後,同案被告邱宏達衝向曾志健、即被制服。曾志健在送院途中被拘捕。
曾志健因參與上述暴動而被起訴;馮亦於10月1日在荃灣參與暴動;王涉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參與非法集結;黃涉於同年9月13日在將軍澳一帶參與暴動。四人獲法庭保釋後缺席聆訊,在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成員陳世德的安排下,四人於2020年10月曾向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但不果。在葉和上述頻道的協助下,匿藏於荃灣及葵涌的酒店和租用單位等,葉和其他同夥照顧四人及安排日用品等。四人在2020年7月打算乘船前往台灣,警方根據情報拘捕四人,當時曾志健身上攜有一萬元新台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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