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时任童乐居院长崔惠英昨日在庭上作供时确认,自己在2021年为被告周翠英填写「职效考核表格」时,被告获得B等评分。崔惠英在评语一栏形容被告爱锡幼儿。
控方应辩方的要求,传召崔惠英作供。辩方表示,崔惠英曾经在2021年填写被告周翠英的「职效考核表格」,被告获B等评分,而崔惠英在评语一栏称被告爱锡幼儿,建议如遇幼儿不合作时,可尝试不同方法,刚柔并重地处理。崔惠英昨日在庭上确认,并称被告表现良好。
崔惠英作供时称,童乐居实行「官契」制度,每名员工必须负责跟进数名幼儿的情况,「官妈」是幼儿工作员,而「官契」就是其负责的小童。辩方问此制度是否为了让员工对幼儿有更深认识,崔惠英表示同意,并称可以有「多啲关心」,让员工更懂得关顾幼童。她表示,「官妈」必须为其负责幼童定期作发展评估,检视幼儿能否达到其发展年龄的能力,例如是语言、体能等。她确认幼童需定时离开院舍覆诊及接受检查,若其亲生父母或社工无法陪同,「官妈」可在工余时间陪同幼童离开院舍。
今次并非崔惠英首次就涉及童乐居虐儿案出庭作供。去年12月20日,被告刘露琪的案件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当时崔惠英首度出庭作供,辩方引述童乐居检讨委员会的两份检讨报告称,有评价形容童乐居员工对待幼童的方式粗鲁、缺乏关心。崔惠英不同意,称如果同事这般对待幼童,她便不会在童乐居工作多年,又哽咽「一句说话就抹杀所有人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