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老翁涉嫌在土瓜湾一个公园内,手执石头扔向野鸽,其中一只野鸽不幸死亡,而老翁被暂控一项「企图残酷对待动物」罪及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翻查资料,该名老翁过去曾屡次用石头掷向野鸽,曾因而被捕,在庭上则求情称因谋杀罪成被判囚终身,数年前才获假释,现时工作收入微薄,仅足以支付劏房租金,在经济拮据三餐不继,又不愿抢劫过活,才找野生动物充飢,强调事件均无导致任何鸽子受伤,最终被判缓刑。不过,我们必须指出,上述都不是残酷对待动物的理由,反而更显出当事人生活出现了问题,社工支援或转介精神科接受行为支援,才是理想做法。
事发于上月30日,渔农自然护理署人员在土瓜湾一个公园外工作期间,发现一名男子在上址徘徊,并执起石头掟向树底的野鸽堆,之后上前拾起其中一只摊在地上的野鸽。渔护署人员喝止,男子随即抛低野鸽逃去。警方及爱护动物协会人员接报到场,证实野鸽当场死亡,爱协人员将鸽尸带走检验。警方动物罪案警察专队经进一步调查,本月1日上午,在九龙城马头围道拘捕一名70岁姓邓本地男子,报称为清洁工人。警方调查后,发现男子涉嫌于9月27日同样在上址以石头扔向野鸽。
根据《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对象包括哺乳类动物、雀鸟、爬虫类、两栖类、鱼类、有嵴椎及无嵴椎类动物,最高刑罚为20万元及监禁三年。
翻查资料,有关老翁已是扔野鸽的「惯犯」,他曾屡次用石头掷向野鸽,曾因而被捕。今年3月12日,警方拘捕同一老翁,他涉嫌残酷对待动物,怀疑与黄大仙上邨达善楼对开以石头砸向白鸽事件有关。警方是在3月9日留意到网上有影片流传称,怀疑有人在黄大仙上邨达善楼对开以石头砸向白鸽,黄大仙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二队接手调查案件,经深入调查后,拘捕老翁。今年3月3日,该老翁在黄大仙凤德道111号斑凤楼对开,同样疑似企图用石头重施故技袭击野鸽捕捉,恰巧黄大仙警区特遣队便装巡经上址时发现他行为怪异,于是上前截查,在其身上检获石头及一个蓝色环保袋。警方经调查后,证实老翁涉及半年前旺角另一宗怀疑虐鸽案被通缉而将他拘捕。
今年4月,老翁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两项企图残酷对待动物罪,辩方求情称,被告早年因谋杀罪成而被判囚终身,监禁30年后,六年前获准假释,任兼职清洁工维生,惟因收入微薄,生活拮据,遂打算捕捉野鸽充饥。主任裁判官严舜仪认为以被告的背景及年纪,可能缺乏现今社会对动物权益的认知,判处被告入狱两个月、缓刑18个月,并提醒他以后要与动物好好相处。
我们认为,该名老翁的生活明显出现了问题,才为一而再、再而三地用石头扔向野鸽,再声称是为了食用。他老迈兼生活拮据,法庭向他判处缓刑,似乎是合情合理,然而今次再因此而被捕,可见判处缓刑未必是最佳做法,社工支援或转介精神科接受行为支援,才是理想做法。
图片说明:九龙城警区刑事调查队支援队主管陈言彰讲述拘捕涉嫌虐待野鸽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