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兩岸組報道】中紀委監察網站公布,中國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原副書記兼原董事長、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袁仁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將茅台酒經營權作為拉攏關係、利益交換的工具,進行政治攀附,撈取政治資本,並大搞「家族式腐敗」,因此已遭到開除黨籍及開除公職處分。有指袁仁團與涉貪逾2億元的貴州省前副省長王曉光關係密切。
●大搞「家族式腐敗」
中紀委的通報指出,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袁仁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調查顯示袁仁國以茅台酒經營權作為政治攀附工具,撈取政治資本,並大搞權權、權錢交易,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台酒經營提供便利,嚴重破壞茅台酒營銷環境。另外,袁仁團大搞「家族式腐敗」,並轉移贓款贓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通報又指出,袁仁團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非法獲取巨額利益;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表示,袁仁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貴州省重點國有企業負責人,把黨和人民賦予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權當作個人和家族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雙開」分,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袁仁國去年5月不再擔任茅台酒廠(集團)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等職務,有指他剛離任,即被有關部門以「談話」形式找去調查,包括其與多家經銷商利益往來,以及與貴州某位落馬官員相關的問題,而他本月被免去貴州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撤銷政協委員資格。有消息人士指出,已落馬的貴州原副省長王曉光也涉及茅台酒經營問題,而王曉光與袁仁國關係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