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九龍城裁判法院昨天上午(11月4日)發生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事件,當時在8樓第8庭,一名男子突然在公眾旁聽席經過書記與「大狀」之間通道衝出,持刀企圖襲擊庭內裁判官王證瑜,幸王官及時反應極速躲避,庭警將該名男子制服,並在場檢獲共4把利刀,以及兩盒液體及一盒粉末。據了解,涉案男子為一名早前被王官裁定罪成的非禮案被告,他疑受此案而精神受困擾而出現異常,昨天相信有人懷恨在心而作出報復行為。
據了解,涉案男子李政達(32歲),警方在被捕人袋中檢獲刑事案件判決書及文件,內有對該宗案件裁決的不滿。該案為發生於2020年的非禮案。
身懷4刀 另有2樽可疑粉末
事發於昨日(4日)上午10時15分,李男趁該裁判官審訊案件時,在旁聽席聽審期間,他從袋中取出一把刀,衝向裁判官席欲向裁判官施襲。裁判官見狀即刻避開,庭警見狀即時上前制止,李男事敗逃離法庭,被女庭警及兩名等候上庭的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轄下的中央交通攝影機調查隊男警在庭外被制服,並將其拘捕。警員在制服期間分別手指被刀鎅傷、右腳扭傷、多處擦傷等,送往醫院檢查。
其後,警員在法院出入口發現一部單車,懷疑屬於疑犯,圍封調查。現場消息指檢獲一個樽內有可疑粉末,爆炸品處理課到法庭調查;重案組探員在單車掃指模。
非禮案疑受壓力求診精神科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賈錦琳昨天簡述案情時表示,3名警員手腳擦傷及扭傷,其中一名男警手指被利器割傷。姓李32歲男被捕人有刑事案底,涉嫌企圖傷人被捕,現被扣查。他情緒不穩,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理。被捕人過往有接受政府精神科治療紀錄。
警方檢獲4把長約27至46厘米不等的刀。其中一把全新、長約46厘米的刀,是被捕人士案發時所手持;制服時在身上另發現2把較新淨、不似有用過的刀;之後再檢獲其餘一把較舊的刀。警方亦檢獲4樽溶液及2樽粉末,溶液有易燃成分。
賈錦琳續說,九龍城裁判法院沒有安檢設施,相關單位會就有關方面作出交代,警方則會與相關單位商討如何加強保安。至於公眾席與裁判官席位置有距離,為何被捕人士可接近得到,賈錦琳稱兩者之間相距只有20米,不算太遠,但慶幸裁判官足夠可走避。
裁判官王證瑜反應極速逃走
據了解,一名32歲涉及非禮案的姓李男子,早前被審訊的裁判官判處他罪成,他曾上訴被駁回,已完成刑期。有人懷疑懷恨在心。
司法機構表示,經檢視裁判法院大樓的保安安排,今天開始逐步實施安檢、增加保安人手,並與警方保持聯絡,加強巡邏及其他保安措施,以保障法官和司法人員及其他法庭使用者的安全。司法機構表示,嚴厲譴責任何試圖向法官和司法人員施襲的行為,相關行為是公然挑戰法治,罔顧法紀,並對法官和司法人員以至所有法庭使用者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律政司 大律師公會強烈譴責
律政司就有人持刀企圖襲擊裁判官,威脅其人身安全的事件,予以強烈譴責,強調特區政府絕不姑息任何違法暴力行為,警方定必徹查案件,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香港大律師公會聲明指出,法官及司法人員須在不受任何干涉的情況下履行其職責;任何對法官及司法人員作出威脅或使用武力的行為,尤其當其目的為向法官及司法人員作出恐嚇、施加壓力,或因不滿法官司法決定,而作出報復的行為,均嚴重衝擊司法獨立及司法系統的運作,損害香港法治。公會以最嚴厲的措辭,譴責有人企圖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襲擊一位裁判官的行為,指出上述行為絕對不能姑息,必須立即停止,並指有關人士必須被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