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本港大學每年均有大批非本地學生畢業,根據入境事務處資料,去年多達9,297名內地居民按「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提交申請,當中9,206人獲批,佔去年獲批總數的91%。在此政策下,過去三年,共有6,606人申請並取得居留權。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以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去年有3,883宗內地學生以留港就學的延期逗留申請,其中3,751宗獲批,而非內地學生在同期的申請數目則為1,283宗,1,260宗獲批。
在去年,有9,297名內地居民按「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提交申請,當中9,206人獲批,同年非內地居民的申請數字為957宗,994宗獲批。在此政策下,過去三年,共有6,606人申請並取得居留權,並有連年上升趨勢,由2016年的1,979宗,到2017年的2,172宗,再上升至2018年的2,455宗。
李家超指出,入境處按法律和既定政策審批簽證或進入許可申請及延期逗留申請,處方亦一直關注不法分子透過各種不法手段取得來港簽證或進入許可,並就可疑個案跟進調查和採取執法行動。他表示,任何人或公司,包括申請人、中介人/中介公司或聘用公司,在向入境處提交簽證或進入許可申請時提供任何失實資料或作出任何虛假陳述,均屬違法,一經法庭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另外,任何人製造、管有或使用虛假文書,均屬違法,一經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