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建議,勞工及福利局可以考慮引入兩級制罰則,以罰款處理較輕微個案,若屬嚴重個案則以可判監或罰款。實政圓桌田北辰認為,如果設立兩級制,可以考慮就嚴重個案最高罰則提高至監禁一年。
黎棟國建議當局考慮引入兩級制罰則,以罰款處理較輕微個案,若屬嚴重個案則以可判監或罰款。黎棟國又稱:「他稱他看不到,試問控方可用何方法證明他看到?因此我們必須要盡力去取得各持份者的協助,不可使他們有抗拒感。」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回應稱,會認真考慮建議。
實政圓桌田北辰支持監禁建議,認為若設立兩級制,可考慮就嚴重個案最高罰則提高至監禁一年。他又說,最近有部分議員認為不應監禁,或因為最近沒有嚴重個案發生,認為已不太記得草案「義憤填胸」的初心,若日後發生「人神共憤」虐兒事件,外界又會質疑為何立法會通過的法例欠阻嚇力。田北辰說:「可能因最近沒有嚴重事件發生,所以(議員)不太記得條例草案當初義憤填胸的初心,若將來再發生人神共憤的虐兒事件,又會有聲音指為何立法會通過的法例完全無阻嚇力。」
何啟明表示:「主要是施虐者令小朋友受傷,令他們不敢施虐,是希望專業人員真的幫忙監察,而不是可能令子彈虛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