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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女生承認參與堵路及管有鐵通
發佈日期 : 2020-12-04


【本報法庭組報道】去年11月10日各區爆發示威活動,七名男女包括一名15歲少年涉在荃灣一帶,戴上面罩等物品參與非法集結及堵路而被起訴,其中一名少女逃走時丟下一支鐵通,當場被捕。她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非法集結,裁判官下令收押至12月18日,待索閱其背景和更生中心報告後判刑。

七名被告依次為潘嘉祺、謝盈盈、麥仲庭、吳姓少年、胡家欣、邱俊軒,以及文梓威,年齡介乎15至26歲,被控於去年11月10日在荃灣大河道至西樓角路交界參與非法集結,潘嘉祺昨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另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鐵通。其餘被告否認控罪,排期審訊。

辯方替17歲被告潘嘉祺求情稱,她是家中獨女,父親逾70歲兼患有心臟病,她認罪顯示悔意,希望盡早刑滿出獄,讓父親有生之年來得及見到她學有所成。被告承認管有鐵通,但她並無用此傷人,示威集結亦沒導致任何人受傷。

案情透露,案發日約下午2時半,在荃灣大河道至西樓角道交界,有近100人參與非法集結,有人以水馬圍欄等堵塞馬路。警員驅散現場示威者,並見到身穿黑衣的被告逃到附近公園繼續堵路,她逃避警方追捕時並丟下一支鐵通,及後被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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