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一名23歲男子於7月1日涉嫌駕駛車尾插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駛至灣仔柯布連道近謝斐道撞向多名警務人員,電單車司機當場被捕,昨天上午被落案控告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以及一項「恐怖活動」罪,成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宗檢控案件,隨即於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負責審理案件是總裁判官蘇惠德,他自己在庭上證實是行政長官委任指派審理《港區國安法》的6名法官之一。
被告唐英傑(23歲),沒有報稱職業,他被控兩罪:第一項控罪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違反國安法第20及21條,指他於2020年7月1日在灣仔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的軒尼詩道、駱克道和謝斐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控罪書無詳述行為 主控周天行
第二項控罪為「恐怖活動罪」,違反國安法第24條,指被告唐英傑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
控方並未有在庭上交代初步案情,或提及被告的何種行為涉構成有關罪行。至於警方當天以涉嫌「瘋狂駕駛」罪拘捕,在控罪沒有提及。
主控官是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即律政司就港區國安法設立專門檢控科的首批檢控官之一。根據政府電話簿,周天行的職銜屬刑事檢控科下「特別職務」(special duties)分科,同屬分科有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
被告骨折留醫缺席 押後7月6日訊
辯方大律師劉偉聰透露,被告現時仍在東區醫院留醫,腿部多處骨折,目前未知何時可出院。劉偉聰續說,由於辯方未能在司法機構或政府網頁上看到任何處理危害港區國安法犯罪案件的「指定法官」資訊,詢問總裁判官蘇惠德是否其中一名「指定法官」。蘇官回應稱,已收到聘書,承認自己是其中一個由特首委任的指派法官。蘇官將案押後至7月6日再訊,若被告提早出院,應盡快通知法庭。
資料顯示,當日下午3時許,有人駕駛一輛車尾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橙紅色電單車,在灣仔撞倒多名穿上制服的警務人員。網上片段拍到有警員被撞彈開倒地,電單車司機其後倒地,多名警員上前制服司機,事件導致三名警員手部及膝部等位置受傷。
2防暴警及1名CID傷 隸屬西九應變大隊
據悉,三名受傷警員均隸屬「西九龍總區應變大隊」,其中兩人是擔任防暴工作的警員,分別姓楊及姓李,他們當天報稱胸口痛,而姓楊的警員稱手指受傷;餘下一人姓葉,為上述應變大隊的刑偵探員(CID)負責調查工作,其傷勢較嚴重,當天報稱右手拇指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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