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向食環署提出11項建議
‧檢視現時進行鼠患指數調查的方法,並研究是否適宜將有助評估鼠患嚴重程度的不同因素,納入鼠患指數的計算內 ‧考慮增加每年進行鼠患指數調查的次數,並探討合適的人力資源安排以應付額外的工作 ‧透過不同行政措施,包括進行鼠患指數調查期間作突擊抽查,以確保調查人員採取的步驟恰當穩妥 ‧檢視現行的鼠患指數分級及「技術通告」的內容,有需要時作出適當調整及修訂 ‧加強前線及督導人員對正確使用滅鼠工具和裝備的培訓工作 ‧透過密集式的突擊巡查及嚴格執行租約條款,並積極研究引用合適法例加強執法,促使街市商販妥善清理其攤檔及附近範圍 ‧加強對街市商販的教育工作,並考慮以制訂指引等可行模式為攤檔的潔淨程度訂立客觀標準 ‧考慮以「風險為本」的原則訂立適當的考慮因素及標準,以有系統地審視及揀選需要提升潔淨程度及加強防治鼠患工作的街市名單 ‧檢視現行監察接連後巷的商舖(特別是食肆)潔淨程度的機制是否夠全面,並探討如何處理商舗關門後可能出現的潔淨問題 ‧加強與本地大學及相關學術機構合作進行研究 ‧投放更多資源整理及分析鼠患投訴的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