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港島區有示威者於2020年7月1日上街反對《港區國安法》,同日晚上灣仔集成中心有紙箱懷疑爆炸和冒煙。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拘捕兩男,其中一男否認「對公眾造成妨擾」罪受審,案件昨天(24日)裁定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稱,否認對紙箱爆炸知情,在他住所和工作地點搜出的化學品亦不屬於他。案件押後至5月30日作結案陳詞。
被告李浩琛(31歲,報稱興趣班導師),他否認於2020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集成中心外的行人路上非法引起煙霧發放,對公眾造成妨擾。同案30歲被告原柱健則早前認罪後還押。
被告昨出庭自辯,供稱在Telegram關於飲食的群組認識原柱健,兩人當日相約到李當時的工作地點、即炮台山某學習中心聚會,及後原稱有事要到灣仔處理,而李亦打算到灣仔買電子產品,兩人便前往灣仔。李稱到達灣仔後,發現商鋪沒有開門,他去了快餐店上廁所,而原一度離開,但他不知道原去做甚麼事,其後集成中心外冒煙,原返回快餐店後,兩人一起用餐和聊天。
控方盤問被告時,指他家中和學習中心內搜出化學品,包括三聚氰酸、次氯酸鈣和聚乙二等,但當時不知道化學品的存在及不知屬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