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控方引述《蘋果》管理層「國安法應變委員會」WhatsApp群組對話內容,於《國安法》生效後,林文宗建議轉用另一通訊軟件Signal,陳亦支持有關建議。
陳沛敏解釋,轉用Signal通訊的原因有二,包括當時不少人質疑WhatsApp有很多新功能均未能保護私隱,同時Signal具備於特定時間內銷毀群組內對話紀錄的功能,因當時大家都擔心「討論國安法會唔會好敏感,所以簡單?咪用呢個方法」。
法庭問及群組成員是否均可以各自設定銷毀時間?陳稱:「我印象中係可以」。庭上展示該Signal群組紀錄顯示,羅偉光及馮偉光曾分別將群組訊息銷毀時間,設為6小時及1小時。
控方其後展示黎與陳由2020年7月份的部分Signal紀錄,而同一時間,黎與陳仍有WhatsApp通訊。陳承認自己亦有於與黎的對話內設定訊息銷毀時間,控方問及有關原因?陳稱「好直接就係,用得呢個App就係因為佢有呢個功能,無理由唔用」,同時指「我記得初初我轉左用Signal,黎生佢話黎緊可以繼續用Signal溝通...咁我唔知佢係咪有乜特別原因要?呢度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