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上訴庭裁定律政司司長就歌曲《願榮光》的臨時禁制令上訴得直,政府已經將上訴庭有關命令上載在政府、律政司及警務處網站。不過,多個網絡平台仍可搜尋到相關歌曲,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已屬藐視法庭,甚至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若不移除,本港員工或被控。
根據有關判案書列載的32條YouTube連結,截至昨日下午仍可瀏覽到當中27條連結。代表Google、Meta等科技企業的亞洲網路聯盟回應時說,會就有關裁決作評估,包括對企業的影響,又指相信自由開放的互聯網,是香港銳意成為國際創科中心的基礎。律政司前天指出,已就禁制令通知主要網絡及平台供應商,正等待回應。
亞洲網路聯盟回應:評估中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法例表明,不能分享及廣傳有關歌曲,不論以公開或非公開形式。他說,如果上載有關歌曲,意圖分享,可被視為有犯罪意圖。他解釋,有關臨時禁制屬民事禁制令,如有違反,可觸犯藐視法庭罪,但不一定等同干犯國安法。但他說,如果行為上表面違反了國安法,法庭亦認為當事人有犯罪意圖,相當大機會遭檢控國安法。
政府早前表示,會依據法庭判決,與相關網絡供應商溝通,要求移除相關內容。湯家驊說,相關機構在國際宣稱會服從任何地方法律及法庭判決,因此不太擔心有關機構不遵從法庭要求。他又說,基於網上運作,需要些時間達致法庭要求,而未能即時完全服從法例,相信或者可以成為答辯理由。
在台灣的香港藝術家黃國才接受台媒訪問時指出,有了第一首禁歌,相信接著會有第二首、第三首,就如同當年台灣戒嚴時期的狀態,此舉除了衝擊香港人的創作空間,還可能引發封網效應。同樣「流亡」到台灣的港人赴湯指出,如果網路平台商會配合港府禁令下架歌曲,不排除發起全球抗爭行動。
指若歌曲下架 必發起抗爭
黃國才:『因為香港政府沒有辦法去封每個人聽這首歌、播這首歌的狀態,所以他們就打算去壓迫那些商戶,比如說Google、YouTube這些平台,讓他們其實可以說是封網的一個前奏,因為這些商戶本身都很想跟當地的法律合作,所以過去不能要求這些商戶把這些歌下架,所以要透過法院去弄一個「假的法律」出來,相互自我審查,這個情況我覺得就是要把香港進一步的「大陸化」了,就是跟中國一樣,所以我覺得這只不過是一個開始。』 |
您可能有興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