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現時在公立醫院或普通科門診覆診的病人,會獲發足夠16周使用的藥物,即使退燒止痛藥亦如是,不少市民或會視剩餘藥物為「看門口藥」,但亦因存放過久而變成「過期藥」。為減少浪費藥物,醫院管理局早前表示,正研究開藥的周期由最多16周減至4周,並檢視藥物費用按量按期收費模式,並向政府提交方案。
醫管局早前公布,每年用於藥物的開支逾96億元,佔總開支約1成。為提高醫囑服藥成效及減少不必要的藥物浪費,醫管局於2003年實施專科門診藥物收費,當時以每種處方藥物最多16星期為一個徵收單位,每單位收費為港幣10元。於2017年收費檢討後,每單位收費增加至15元。普通科門診的診金亦於同年增至50元,費用已包括不限種類數目的處方藥物在內。
醫管局主席范鴻齡早前曾表示,醫管局專科門診每種藥收費15元,不限數量,長期以來造成不少藥物浪費,局方現正將檢討,所有門診的藥是否可以只派4周,然後再透過「覆配易」覆配藥物服務計劃,分期配發藥物。
醫管局不會重用已發給病人藥物
對於市民家中如有剩餘藥物應如何處理的問題,根據醫管局資料,局方現時並無回收藥物制度,如病人有剩餘的處方藥物,病人或照顧者可帶回醫院回收和棄置。唯基於用藥安全原則,公立醫院和診所不會重用已發給病人的藥物。
因應家居棄用的藥物一般數量不多,現時是與一般家居固體廢物混合處理,在回收藥物渠道欠奉下,本港兩間連鎖個人護理店屈臣氏及萬寧,繼去年後,再於今年6月7日至7月4日推出藥物回收計劃,將收集的藥餘送到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妥善銷毀。其中萬寧表示,去年推出計劃後,共回收逾100萬粒藥物,包括有藥物過期長達21年,當中又以撲熱息痛最多,因此認為本港藥物回收需求殷切,將會收集今年回收藥物數據以探討未來回收藥物的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