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行政長官李家超將於明天(10月16日)發表任內第三份《施政報告》,纏繞香港多年的「劏房」問題料佔顯著的篇幅,相信會提出取締「劣質劏房」的路線圖。據了解,政府會有序地取締劣質劏房,初步傾向優先淘汰居住面積少於7平方米、廚廁合一及棺材房等劣質單位,有序地解決這個「老大難」的問題。當局會給予業主「寬限期」改善「劏房」環境,例如符合最低居住面積、加設防火設施等;同時制訂認證制度,向符合最低標準的「劏房」批出經營許可,讓其可合法出租「劏房」。由於涉及「劏房」數量多、又是全新做法,政府會給予兩三年時間處理上述問題後才會執法。
「劏房」潛藏大量安全隱患,部分環境甚為惡劣,不適合居住。面對這個「老大難」問題,特首李家超去年在施政報告提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制訂解決劏房問題方案。社會普遍共識要求政府完全淘汰劏房是不切實際,因為「劏房」對於某些類別的人來說是有一定需求。
要求完全淘汰劏房不切實際
綜觀香港目前的「劏房」情況,根據政府統計處調查,估計截至2024年6月,全港劏房戶數目約10萬個,接近22萬人居住。接近九成劏房單位都是位於樓齡達50年或以上的樓宇。接近一半劏房單位內部樓面面積少於10平方米(約107平方呎)。
在現時「劏房」戶中,政府統計處調查顯示,約四成「劏房」戶是有申請公屋;約兩三成未夠資格、但將會夠資格上到公屋的,所以加起來應有六、七成的人可以住在公屋。
接近22萬人居住劏房
為何有些「劏房」戶沒有申請公屋?這些有居於香港未滿七年、正在申請「酷刑聲請」的人士;有些是外傭夾份租屋在假期時聚會;有些人士的入息或資產超過上限,不符合申請公屋資格,只是為了方便工作或上學地點而住劏房,而這些人選擇的「劏房」環境會較好一些。
按目前民間的訴求,以7平方米做最低標準較為合理,假如以某些團體建議的10至12平方米做標準,住在劣質劏房的居民可能多達10萬人,根本難以處理。民建聯鄭泳舜估算若以7平方米做標準,估計香港現時約有2萬至3萬個劣質劏房。若果政府採納這個最低標準,優先取締面積不足7平方米的劣質劏房,該批人士若符合入住公屋資格,可考慮申請入住簡約公屋或過渡性房屋,不用搬到私樓捱貴租。
多個團體出來提出各種建議,包括:規管最低面積、最低樓底、廚廁分開、消防通風照明安全方面等要求,以及需要取締工廈、天台屋等劏房,據知部分獲政府採納。
據了解,政府會給予業主「寬限期」,以改善劏房環境,使其符合「最低標準要求」。在此寬限期間,業主仍可出租該劏房。同時,會制訂認證制度,會向符合最低標準的劏房批經營許可,讓其可合法出租劏房。由於這個是全新做法,最少給予兩三年時間處理上述問題,之後才會向未有認證的劏房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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