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一名23岁男子于7月1日涉嫌驾驶车尾插着「光復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电单车,驶至湾仔柯布连道近谢斐道撞向多名警务人员,电单车司机当场被捕,昨天上午被落案控告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以及一项「恐怖活动」罪,成为《港区国安法》生效后首宗检控案件,随即于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负责审理案件是总裁判官苏惠德,他自己在庭上证实是行政长官委任指派审理《港区国安法》的6名法官之一。
被告唐英杰(23岁),没有报称职业,他被控两罪:第一项控罪是「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违反国安法第20及21条,指他于2020年7月1日在湾仔卢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间的轩尼诗道、骆克道和谢斐道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控罪书无详述行为 主控周天行
第二项控罪为「恐怖活动罪」,违反国安法第24条,指被告唐英杰同日同地,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实施造成或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针对人的严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安全。
控方并未有在庭上交代初步案情,或提及被告的何种行为涉构成有关罪行。至于警方当天以涉嫌「疯狂驾驶」罪拘捕,在控罪没有提及。
主控官是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即律政司就港区国安法设立专门检控科的首批检控官之一。根据政府电话簿,周天行的职衔属刑事检控科下「特别职务」(special duties)分科,同属分科有副刑事检控专员杨美琪。
被告骨折留医缺席 押后7月6日讯
辩方大律师刘伟聪透露,被告现时仍在东区医院留医,腿部多处骨折,目前未知何时可出院。刘伟聪续说,由于辩方未能在司法机构或政府网页上看到任何处理危害港区国安法犯罪案件的「指定法官」资讯,询问总裁判官苏惠德是否其中一名「指定法官」。苏官回应称,已收到聘书,承认自己是其中一个由特首委任的指派法官。苏官将案押后至7月6日再讯,若被告提早出院,应尽快通知法庭。
资料显示,当日下午3时许,有人驾驶一辆车尾插着「光復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橙红色电单车,在湾仔撞倒多名穿上制服的警务人员。网上片段拍到有警员被撞弹开倒地,电单车司机其后倒地,多名警员上前制服司机,事件导致三名警员手部及膝部等位置受伤。
2防暴警及1名CID伤 隶属西九应变大队
据悉,三名受伤警员均隶属「西九龙总区应变大队」,其中两人是担任防暴工作的警员,分别姓杨及姓李,他们当天报称胸口痛,而姓杨的警员称手指受伤;余下一人姓叶,为上述应变大队的刑侦探员(CID)负责调查工作,其伤势较严重,当天报称右手拇指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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