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示威声势浩大,成功透过网上平台动员及组织行动,成为中央政府的大患。港府昨天公布赋予《港区国安法》执法的7大权力,其中最受争议是授权警方监管网络言论,可要求有关电子平台发布人士、平台服务商或网路服务商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甚至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达该信息或该平台,亦可要求服务商提供有关身分纪录或解密协助。不过,Facebook旗下的即时通讯应用程式WhatsApp公布,将停止处理香港执法机构索取用户资料的要求;另一通讯软件Telegram(TG)亦暂时停止向港府交出用户数据,直至国际社会达成共识为止。
政府昨天刊宪,公布《港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为相关人员採取该特定措施,以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时的细则,并为确保有效执行措施所需的相关罪行和罚则,以完善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今天(7日)生效。
要求服务商提供身分纪录或解密
该《实施细则》包括7大要点(见表),其中一项是授权警方监管网络言论,细则指出:「如警务处处长有合理理由怀疑在电子平台上发布的电子信息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相当可能会导致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发生,可在保安局局长批准下,授权指定的警务处人员要求有关发布人士、平台服务商、主机服务商及或网路服务商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达该信息;或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达该平台或相关部分。但若所需的科技并非发布者或有关服务商合理可得,或有关服务商遵从有关要求有对第三方招致相当程度损失或损害第三方的权利的风险存在,则可为合理辩解。」
此外,「若有关的信息发布人未即时合作,而有关资讯会继续在网上严重影响公众,警务人员可向裁判官申请手令检取有关电子器材,并作出行动尽快移除该信息。有关人员亦可在指定情况向裁判官申请发出手令,授权警务人员,要求有关服务商按情况所需提供有关身分纪录或解密协助。」
违者可被判罚款10万元和监禁1年
《实施细则》按需要订定违反规定的相关罚则,举例而言,若无合理辩解,如信息发布人未有遵从警方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要求,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10万元和监禁1年。如有平台服务商、主机服务商或网路服务商未有遵从移除、限制或停止任何人接达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或平台,或提供协助的要求,一经定罪,则可被判罚款10万元和监禁6个月。
香港反修例运动在「无大台」下,网民透过网上平台凝聚力量,成功推动该场运动,举世关注,而「香港示威者」(Hong Kong Protesters)更成为美国《时代》周刊刚选出的25位最具影响力的互联网人物之一;特别是示威者善用网上讨论区「连登」和加密通讯软件Telegram发起各项抗争运动。因此,在《港区国安法》诞生后,「连登仔」亦预期成为执法首要目标,近期已掀起删除帐户的贴文,但也有坚持留守不退。
美媒《华尔街日报》报道,据WhatsApp发言人表示,正暂停处理有关要求,待评估《港区国安法》实施后的影响,包括人权尽职调查及与人权专家磋商。此外,Fb亦发表声明表示,会暂停处理香港政府索取用户资料的要求。至于Telegram亦指出,不打算处理任何索取香港用户数据的请求,直至国际社会有共识为止,但重申过去从未向港府披露任何数据。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委员涂谨申认为,授权指定的警务处人员,要求有关发布人士,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的做法,影响香港的资讯自由,亦可能会造成寒蝉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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