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法庭组报道】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前年7月于旺角警民冲突现场,先用扬声器推撞一名警长的长盾,再用扬声器在时任警察公共关係科警司高振邦耳边高声说话,令高听力受损,去年经审讯后被裁定两项袭警罪罪成,判履行140小时社会服务令。区不服判决,昨向高院上诉。辩方称区当时没恶意及企图袭警,法官反驳指,是否有敌意要全盘考虑,形容当时一名尊贵的议员在场以粗言秽语辱骂警员,耻笑警员学歷低,是否有敌意会在环境证供反映,即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区诺轩因仍在隔离检疫中未有到庭,其代表律师在庭上播放事发时由多角度拍摄的片段,表示区诺轩与警员有保持距离,并在警员要求下,将扬声器放下至腰间,显示并非对警员怀有敌意,使用扬声器亦非针对某一警员,行为与袭击的定义不同,强调因为现场有人高叫「人踩人」,以咪高峰敲打警盾三次,是为了显示形势危急。
官斥区骂警「毅进仔」属耻笑低学歷
法官潘敏琦指出,片段和区诺轩的口供都无显示敲打警盾与「人踩人」有关,反问「人踩人,有人叫又点」,并指「人踩人」的说法,可能是要误导警方,并形容区诺轩用扬声器抵抗警盾的行为,是力挽狂澜和出力抵抗,不能忽视使用扬声器和咪高峰敲打警盾的动作,会令警员感到武力威胁提升。
潘官续称,法官不是活在象牙塔内,区身为「尊贵立法会议员」却用「粗口」对警员说「死黑警」,又用「毅进仔」耻笑警员低学歷,再敲打警盾,反问辩方以上行为是否已显示敌意。她认为,辩方以扬声器更贴近同场的另一名时任议员谭文豪,辩称扬声器并非针对警员的理据属歪理,要求对方收回有关言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