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法律执业者(修订)条例草案》,规范海外律师以专案认许方式,来港参与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诉讼,事前须获行政长官批准,会以逐件案件的方式处理申请。下一步会交内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强调,修例没有追溯力,由特首把关是合法,对法治无不利影响。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为其《港区国安法》案件抗辩,获终审法院批准引起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之后释法,由政府处理无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能否参与《国安法》的案件。
条例将交付内会处理
政府最终提出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而《2023年法律执业者(修订)条例草案》于周二(21日)刊宪,昨日首读及二读,修订法律职业者条例及附属条例,就海外律师在香港涉及国家安全案件获认许为大律师的事宜及相关事宜制订条文,条例草案予以二读,按照议事规则,二读辩论终止待续,交付内会处理,预料会成立法案委员会审议条文,之后再提交立法会三读完成修例,就海外律师申请来港参与国安案,建议加入甄别和覆核程序。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动议二读发言时说,为有效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就《香港国安法》作出解释的精神、应对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所带来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以及履行特区政府在国家《宪法》、《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下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当局建议修例,优化和完善以专案方式认许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案件的法律框架。
林定国重申修例没有追溯力,修例建议只适用于在立法修订生效后将来拟就专案认许提出的申请,并只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又强调,修例建议对法治、法院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至诉讼各方选择法律代表和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都没有不利影响。由特首就国安案件的专案认许把关,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安排,亦没有增加国安法之下特首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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