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特首林鄭月娥於本周二(9月15日)表示,因部分醫管局專科或普通科門診病人常居於廣東省,卻受口岸控制措施影響而未能返港覆診,醫生難開藥,估計涉及約1.8至3.8萬人,宣布撥款委託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跟進該類病人情況,開支將由港府負責。在撥款細節未清情況下,掀起另一爭議是病歷互通。港大深圳醫院院長盧寵茂表明期望俗稱「醫健通」的「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可兩地互通。我們認為,為了讓港人在內地求診獲得適切的醫療,經病人同意下,有必要取得在港的病歷。可是,內地素來在保護私隱的意識極低,開通存放大量港人病歷資料的「醫健通」勢必引起極大疑慮,個人資料有外洩風險,最後卻因跨境而無法對違規者執法。因此,港府應考慮另設渠道,供相關病人申索病歷,而非開放整個「醫健通」讓內地醫護可任意查閱。
港大深圳醫院院長盧寵茂昨天表示,由於現時兩地醫院的病人病歷不互通,現正與醫管局商討,期望可在病人同意下,透過「醫健通」電子健康紀錄系統,將其在醫管局的病歷交予深圳醫院的醫生跟進,同時亦會研究將深圳醫院病人病歷轉交醫管局,他強調會保障病人私隱。
我們絕不贊同盧寵茂的開放「醫健通」做法,不能夠接受內地醫護可任意開啟存放大量香港病人的個人資料。據港府「醫健通」網頁,系統內資料包括病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敏感及藥物不良反應、出生及防疫接種紀錄、化驗及放射報告、臨床摘要等等。我們認為,開放「醫健通」供內地使用,容易引起個人資料外洩,例如有立心不良的醫護,把這些病人資料賣給不法分子,有可能被利用作其他不法用途。舉例說,如知悉某名人患愛滋病,就可以用來勒索等,港府必須在此事上絕不能輕率。
怎樣可把居內地港人的病歷移交內地呢?我們認為必須另設渠道查閱,而非開放整個「醫健通」系統。
翻查香港醫院管理局2010-2011年報,在「行政總裁匯報」一欄就寫着:「近年,愈來愈多港人北上到內地特別是深圳居住或工作。為加強醫療服務的連貫性,醫管局在2011年3月與深圳市衞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簽署『香港病人轉介合作項目協議』,為在深圳住院並需要回港就醫的香港居民提供病歷轉介。此項目在深圳兩間定點醫院試行,醫管局初步設定屯門醫院及北區醫院為兩間接收醫院。」兩地隆重其事,於2011年3月31日,由時任醫管局行政總裁梁栢賢醫生及衞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江捍平主任簽署香港病人轉介項目合作協議,而醫管局主席胡定旭及新界東醫院聯網總監馮康醫生及其他代表作見證。
當年推行此計劃,正是為了規範深港兩地病人轉診工作而設,為期5年,為在深圳住院、情況穩定,並自願參與的港人提供病歷轉介服務,方便港人患者繼續回港就醫。深港兩地醫院簽署轉診協議後,兩地醫生之間能直接取得聯繫,共享患者病歷,不僅能充分掌握患者病情,為患者提供及時有效的治療。該協議整個項目深圳共6家定點醫院參與。醫管局再未有談及該項協議的成效,但可以用此借鏡再作改良,讓居內地港人可便利取得病歷,獲得適初的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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