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兩岸組報道】前北京維權律師丁家喜近日經深圳羅湖口岸擬來香港,卻遭禁止出境,邊檢值班領導向其宣讀原因,指出因為他「出境後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故被限制出境,而這次是丁家喜第二次被限制出境,上一次是2018年5月,他在北京機場辦理登機手續到美國探望妻女,當出示護照過境時被邊境人員攔截,丁家喜得知自己被邊控。
北京新公民運動主要組織者
當局的法律依據是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五款:「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准出境」。丁家喜則回應:「無論有沒有這種限制,我都會堅守在我願意為之付出一切的土地上,直到奪回本屬於我們卻被剝奪的權利,從自由出入境的權利到自由投票的權利。」
丁家喜2014年4月18日因「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三年六個月,而當年9月,總部設在舊金山的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頒獎給丁家喜等人。基金會會長方政稱丁家喜為新公民運動卓越的組織者:「他是一個成功的律師,他多年來關注國內很多方面,包括教育平權,推動官員財產公示,被譽為新公民運動的心臟,是一個核心人物。」
現年51歲的丁家喜為湖北省宜昌市人,畢業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獲得飛機製造專業的工學學士和工學碩士,曾在瀋陽航空工業總公司、北京航空工業總公司任工程師,1996年轉為律師,其後開始參與公民運動,與許志永、趙常青等是北京新公民運動主要組織者和協調人,2010年起積極參與推動「隨遷子女就地高考」教育平權活動,2012年12月9日和許志永、孫含會、王永紅等發表致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等中共高層領導人公開信,要求包括習近平在內的205名部級以上官員率先公開財產,並聯絡各地公民參與聯絡組織多個城市的要求官員財產公示活動,但2013年4月被當局以「非法集會」罪名刑拘,2014年4月8日被北京海淀區法院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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