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上诉庭裁定律政司司长就歌曲《愿荣光》的临时禁制令上诉得直,政府已经将上诉庭有关命令上载在政府、律政司及警务处网站。不过,多个网络平台仍可搜寻到相关歌曲,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已属藐视法庭,甚至可能违反《香港国安法》,若不移除,本港员工或被控。
根据有关判案书列载的32条YouTube连结,截至昨日下午仍可浏览到当中27条连结。代表Google、Meta等科技企业的亚洲网路联盟回应时说,会就有关裁决作评估,包括对企业的影响,又指相信自由开放的互联网,是香港锐意成为国际创科中心的基础。律政司前天指出,已就禁制令通知主要网络及平台供应商,正等待回应。
亚洲网路联盟回应:评估中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说,法例表明,不能分享及广传有关歌曲,不论以公开或非公开形式。他说,如果上载有关歌曲,意图分享,可被视为有犯罪意图。他解释,有关临时禁制属民事禁制令,如有违反,可触犯藐视法庭罪,但不一定等同干犯国安法。但他说,如果行为上表面违反了国安法,法庭亦认为当事人有犯罪意图,相当大机会遭检控国安法。
政府早前表示,会依据法庭判决,与相关网络供应商沟通,要求移除相关内容。汤家骅说,相关机构在国际宣称会服从任何地方法律及法庭判决,因此不太担心有关机构不遵从法庭要求。他又说,基于网上运作,需要些时间达致法庭要求,而未能即时完全服从法例,相信或者可以成为答辩理由。
在台湾的香港艺术家黄国才接受台媒访问时指出,有了第一首禁歌,相信接着会有第二首、第三首,就如同当年台湾戒严时期的状态,此举除了冲击香港人的创作空间,还可能引发封网效应。同样「流亡」到台湾的港人赴汤指出,如果网路平台商会配合港府禁令下架歌曲,不排除发起全球抗争行动。
指若歌曲下架 必发起抗争
黄国才:『因为香港政府没有办法去封每个人听这首歌、播这首歌的状态,所以他们就打算去压迫那些商户,比如说Google、YouTube这些平台,让他们其实可以说是封网的一个前奏,因为这些商户本身都很想跟当地的法律合作,所以过去不能要求这些商户把这些歌下架,所以要透过法院去弄一个「假的法律」出来,相互自我审查,这个情况我觉得就是要把香港进一步的「大陆化」了,就是跟中国一样,所以我觉得这只不过是一个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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