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在前年販運市值過億元的可卡因,周四(21日)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禁22年8個月及34年。
兩名被告分別為37歲的首被告黃一展和39歲的次被告呂永業,案情指兩人於前年6月在秀茂坪順利村停車場被警方截查,在其私家車及輕型貨車上的3個行李箱和一個手提包內,搜出逾67公斤可卡因,估計市值約一億港元;黃一展早前承認兩項販毒罪及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而呂永業經審訊後被裁定販毒罪成。
法官判刑表示,案件控罪涉及大量毒品,份量遠超販運可卡因的判刑指引,即使兩人只是擔當運輸小角色,共同參與犯法勾當,罪責不相伯仲。首被告求情時聲稱是幫人運送毒品,又謂父母年老多病,管有的毒品是自用且已經認罪;第二被告育有一名8歲女兒,稱判刑將令他不能陪伴女兒成長,要求寬減刑期。法官認為並不構成求情理由,稱成年人作岀勾當前應知後果,所以沒任何求情因素足以減刑,但信納兩人在案中只是擔當運輸工作的小角色。
警方表示,案件是近年來最大宗可卡因販毒案,刑期也是近年最長,足以起到阻嚇作用。警方同時呼籲,出租車司機切勿為了賺取快錢,而協助毒販處理和運送毒品,並提醒販運危險藥物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成報》Facebook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