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自從判罪成入獄後,其原本可享有的前特首待遇隨之失去。不過,高院昨批准其保釋上訴申請後,曾蔭權的前特首待遇隨時恢復,他離開法院前即有近九名警方要員保護組(G4)人員到高院,貼身護送他登上政府的座駕離開高院,因案件進入上訴階段,曾蔭權的定罪有機會被推翻,故他保釋期間仍可享有一切之前的待遇。
G4貼身保護 政府車接送
曾蔭權被判罪成前享有多項前特首的尊貴待遇,包括有政府座駕及司機接載,並獲警方提供的保護等,但罪成入獄便失去有關安排,而曾蔭權被批准上訴申請後,即有G4人員到高院貼身保護,並有政府車輛接送離開。因為當案件進入上訴階段後,曾蔭權便是上訴人,意味案件未正式完結,其定罪也可能被推翻,因此他重獲前特首待遇。
警方則表示,警方不時為前特首作保安評估,以提供適當的保安服務,但基於保安理由,不便透露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