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有鑑於近年強迫或誘使消費問題屢遏不止,其中尤以美容、健身及「時光共享」度假會籍三大行業的問題最嚴重,為了保障消費權益,昨日針對三個行業的銷售服務,提出設立不少於七天的冷靜期,讓消費者在購買了貨品或簽約後,有不少於七天時間內細想後,如果想取消合約或退貨,要在冷靜期內以書面通知商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昨日稱,會研究立法設立冷靜期的適用範圍,目標是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出政府的建議框架,之後在今屆立法會會期內提交相關的條例草案。
本報港聞部報道
過去五年,消委會在美容、健身、時光共享三大行業的銷售手法上收到3,701宗投訴,涉及1.3億餘元,其中美容服務收到最多投訴,達到1,964宗,涉及金額6,000多萬元。不停市民被遊說,未想清楚便購買了美容套票或者簽了健身會籍,事後深感後悔。消委會昨日公布有關設立強制性冷靜期的研究報告。報告中將冷靜期涵蓋在特定行業(美容、健身、時光共享),還有上門或街頭推銷的非應邀合約、電話和電郵的遙距合約。時光共享合約期要超過一年,健身及美容服務的預繳或合約期不少於六個月,才可設立冷靜期。
特定獲豁免 如不逾500元交易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副主席陳家殷以及總幹事黃鳳嫺昨日在記者會發布這份報告,他們指出冷靜期的時限,由消費者收到貨品當日起開始計算,服務則由交易日起計算。在責任方面,商戶在完成交易前,有責任為消費者提示詳細的聯絡資訊,並以書面方式提供取消表格,清楚列明取消權的行使方法,程序和權責及取消合約可能衍生的費用。若收到退款要求,須在14日內完成,而客戶以信用卡付款的話,最多只可扣除交易中不多於3%的信用卡行政費。
草擬法律 研堵塞法律罅情況
就消費者而言,退款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商戶,而若貨品有損耗或已使用了某些服務,前者須作出合理賠償,而後者退款中將按比例在合約訂明的總金額中,扣除已使用的服務費用。另退貨須在14天內完成,當中運送費用會由消費者承擔,以減免濫用情況。
消委會為避免有濫用情況出現,一些特定交易獲有豁免,如不超過500元的交易、按消費者要求訂造的貨品、食品和飲品、書籍和雜誌、已拆封的衞生用品、訂明服務提供日期的住宿、一次性並已訂明服務提供日期的健身或美容服務等,將不設冷靜期。另一些特殊行業的服務亦可獲豁免,如金融服務(銀行、貸款及保險等)、物業買賣及租賃、交通運輸服務、專業服務(會計及法律等)、公共服務(燃料及電力供應等),以及政府及公共機構提供的服務。
至於網購亦獲豁免,問及被受規管的行業會否走法律罅,推銷產品後再在網上進行交易,就不用設冷靜期?陳家殷稱,「法例草議是會否出現法律罅,留待未來草擬法律時看如何堵塞此情況」。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形容相關做法是「有的放矢」,先針對有嚴重情況的合約性質及行業作出規範,而其他的行業仍有待觀察。「此三大行業所收到的投訴最多,金額又大以及簽的合約時間亦長」,不少市民表示,曾因健身中心的職員以疲勞轟炸方式推銷而參加健身課程,事後即使感到後悔但因退款無門而無果,亦有市民認為七日的冷靜期過短,建議增至一個月,讓市民可認真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