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分別35歲和28歲的內地男子使用偽造文件,分別向銀行申請借貸200萬元,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周五(19日)在區域法院認罪,被判入獄22個月。
兩名被告李朋、黨培今年初持雙程證來港,利用虛假入息證明、稅務及銀行記錄,向一間本地銀行訛稱是年薪200萬的內地大型企業高層,分別申請200萬元的個人貸款,其中一人成功借貸146萬元,銀行其後發現相關文件屬偽造於是報警。
警方表示,二人使用的文件像真度高,銀行透過內部系統識破後報案,調查期間,發現有內地中介公司介紹兩人來港借貸,並提供相關的偽造文件,案件仍在調查中,已與內地執法部門交流情報,期望打擊有關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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