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一連三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30日)閉幕,委員長會議已將「港版國安法」草案的表決稿 交審議,預料今天將表決及通過。草案內容仍未公布,傳四類罪行的刑期將按案情嚴重程度分成三級,最輕一級由3年監禁「起跳」,最嚴重一級最少監禁10年,但指案情屬最嚴重類別及主犯最高可囚終身。此外,雖然草案沒有列明有追溯力,但仍會參考過去言行。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啓思再致函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和政制及内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法律界人士有緊急需要,了解「港區國安法」的要點,希望鄭若驊能夠盡力解説。
人大委員長栗戰書昨日主持過委員長會議後,人大常委會今日進入第二日會議,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上午向大會匯報草案修改意見,再根據常委會的審議意見,得出「建議表決稿」。委員長會議決定將表決稿提交常委會審議,預料最快明日上午便會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人大常委會通過後港版國安法後,會馬上徵詢正身在北京的一眾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然後隨即將港版國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特區政府公布,並盡快刊憲正式實施。外界普遍估計,在七月一日零時零分生效。
刑罰3級制 追溯力含糊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曾表示,港區國安法的最高刑責是監禁10年,不過,傳港版國安法的最高刑責為終身監禁,而非10年。量刑起點方面,亦分成三級,案情較輕又有悔意者,刑期較短,但亦最少監禁3年;案情嚴重程度較高者,最少監禁5年;案情屬最嚴重類別及主犯,最少監禁10年,最高可囚終身。此外,傳在「港區國安法」的二審稿當中,無提及法律有追溯力,相信是「既往不咎」,但也有指會參考過往言行。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啓思,致函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和政制及内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法律界人士有緊急需要,了解「港區國安法」的要點,希望鄭若驊能夠盡力解説。戴啓思表示,「港區國安法」似乎即將頒布,但將影響個人權利和義務的内地法律引入香港,而不經過立法會審議是憲制上的創新做法,至今很少人看過草案内容,確實是不尋常的情況。
大律師公會再發信憂慮
戴啓思表示,法律界無法循以往的正常途徑查詢律政司,例如當中的條款會否或者如何影響目前的檢控政策,如何確保《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相關保障,以及陪審團等安排,法律界亦關注如何定義分裂、顛覆國家政權,以及勾結外部勢力等。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正審議「港區國安法」,全國人大代表、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表示,「港區國安法」將不會有追溯力,旨在警告市民,不要越過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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