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兩名14歲少年去年涉破壞天水圍的「優品360」分店,推倒貨架貨品及收銀機,被控刑事毀壞罪。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另一人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少年庭亦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水佳麗指出,憑被告身型及波鞋樣式,認定他便是閉路電視拍到破壞店舖的人,並直斥少年所為卻只是搞破壞,「破壞係冇成本,隻手一掃,破壞完畢」,並謂針對個別店舖的破壞屬於莫須有,亦引起居民不便,收押他至2月5日判刑。
被告被控去年2月24日下午在天水圍天耀商場內的優品360犯案。裁判官裁決稱,被毀店舖閉路電視片段可見第二名入內破壞的疑犯身形略胖,穿部份黑色衣著,鞋帶白邊,鞋踭呈白色山形圖案。警方之後在被告的背囊搜出黑色外套,手袖帶白點,背囊中間有橫條印有字樣,加上灰色3M手套及其身形,均與案發時疑犯特徵相符。被告供稱背囊屬另一少年,因該背囊太重,交予被告架管,裁判官認為被告解釋不值得相信,因背囊中僅得普通衣物,不會太重。裁判官確認被告就是破壞商店的人。
求情稱自幼患自閉症
辯方求情稱,其家人、訓導主任及信義會外展社工均稱被告乖巧孝順,為人內向單純,自小罹患自閉症、抑鬱症及腦癲癇症,學業成績不佳,沒有朋友,需輔導協助。辯方又指被告平易近人,樂於助人,主動幫助興趣班同學,防疫時派發物資,未來希望成為咖啡師。被告願意賠償店方損失,加上犯案時間短,破壞不算嚴重。
裁判官告誡被告,要明白不少人開業做生意是經過很多努力,並要花很多錢租用地方及聘用人手,「你呢啲,只係搞破壞,破壞係冇成本,隻手一掃,破壞完畢」。裁判官形容被告證供混亂,不可信,供詞不被接納,亦反駁辯方指被告醫療報告的意見,認為被告在法庭上對答時,未能感覺被告自閉或智力有問題,被告作供是「講大話」。
她指出,社會上有很多人感不滿,但她不清楚他們不滿甚麼、或基於甚麼動機去破壞,只認為針對個別店舖的破壞屬於莫須有,亦引起居民不便。被告受審後定罪,必須學懂教訓,下令收押監房,先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勞教、更生中心報告作量刑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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