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因虐待印傭Erwiana被判囚六年的女僱主羅允彤,現已刑滿出獄。區院於2017年頒令羅允彤須向Erwiana全數賠償80.9萬元。羅涉於定罪前,將一個與丈夫聯名擁有的將軍澳富康花園的物業業權悉數轉予丈夫但被法院裁定無效。羅早前向法院表示財困,未能賠償,並自行申請破產,高院昨頒令羅破產。
2015年2月,羅允彤被裁定嚴重傷害他人身體、襲擊、刑事恐嚇等共19罪成。法官指Erwiana在案發期間、即使在法定假期及休息日仍需工作,形容她猶如女僱主家中的囚犯,羅被法庭重判入獄六年。
2017年12月21日,區域法院裁定羅允彤需要向 Erwiana 賠償80.9萬元及訟費。同月28日,高等法院裁定羅允彤將名下位於將軍澳富康花園單位的一半業權,轉名給分居多年的丈夫徐潤斌,是企圖逃避賠償責任。另一印傭TUTIK-LESTARI-NINGSIH亦稱,她曾遭羅以間尺及雞毛掃等虐打,她亦入稟向羅提出申索17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