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時任童樂居院長崔惠英昨日在庭上作供時確認,自己在2021年為被告周翠英填寫「職效考核表格」時,被告獲得B等評分。崔惠英在評語一欄形容被告愛錫幼兒。
控方應辯方的要求,傳召崔惠英作供。辯方表示,崔惠英曾經在2021年填寫被告周翠英的「職效考核表格」,被告獲B等評分,而崔惠英在評語一欄稱被告愛錫幼兒,建議如遇幼兒不合作時,可嘗試不同方法,剛柔並重地處理。崔惠英昨日在庭上確認,並稱被告表現良好。
崔惠英作供時稱,童樂居實行「官契」制度,每名員工必須負責跟進數名幼兒的情況,「官媽」是幼兒工作員,而「官契」就是其負責的小童。辯方問此制度是否為了讓員工對幼兒有更深認識,崔惠英表示同意,並稱可以有「多啲關心」,讓員工更懂得關顧幼童。她表示,「官媽」必須為其負責幼童定期作發展評估,檢視幼兒能否達到其發展年齡的能力,例如是語言、體能等。她確認幼童需定時離開院舍覆診及接受檢查,若其親生父母或社工無法陪同,「官媽」可在工餘時間陪同幼童離開院舍。
今次並非崔惠英首次就涉及童樂居虐兒案出庭作供。去年12月20日,被告劉露琪的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當時崔惠英首度出庭作供,辯方引述童樂居檢討委員會的兩份檢討報告稱,有評價形容童樂居員工對待幼童的方式粗魯、缺乏關心。崔惠英不同意,稱如果同事這般對待幼童,她便不會在童樂居工作多年,又哽咽「一句說話就抹殺所有人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