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被告的保释条件
杨雪盈:8万元现金担保,父亲及胞弟各4万元人事担保 刘伟聪:50万元现金担保 吕智恆:10万元现金担保,养母10万元人事担保 林景楠:100万元现金担保,妻子20万元人事担保
其余的保释条件为:
1‧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传统实体/电子媒体/任何公众平台),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根据其性质可构成违反国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维护国家安全中的罪行的言论
2‧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传统实体/电子媒体/任何公众平台),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不得组织、安排或参与任何级别的选举(投票除外),不论政府或非政府举办的公开或非公开形式的选举
4‧不得以任何方式联络外国官员、议员或或任何各级议会成员及其他服务于以上人员的人士
5‧不准离开香港,须交出旅游证件
6‧每晚12时至翌日7时守宵禁令
7‧每周到警署报到3至4次
8‧居于报称住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