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政府硬推《港區國安法》後,再加本身是律師的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連番高調批鬥法官,左派響應之聲此起彼落,引起外界質疑香港「司法獨立」地位已是名存實亡,外界亦關注英國最高法院是否續派法官擔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港府昨天公布,英國最高法院副院長賀知義勳爵(圖)將任終院非常任法官我們認為,《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未有判案,如何體現「司法獨立」未經考驗,此時英國最高法院續派法官,相信是採「觀望」取態,亦是「權宜之計」,不欲此時起政治風暴。若果林鄭滿以為就此舉是「有助維持外界對本港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亦使香港與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保持緊密聯繫」,未免過於天真。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現設有一份非常任香港法官名單及一份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名單。目前,共有4名非常任香港法官及13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非常任法官的人數上限為30名。在聆訊及裁決上訴案件時,終審法院審判庭由五名法官組成,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及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一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
英國最高法院根據《中英聯合聲明》會派兩名法官來港擔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自1997年主權移交後一直未有改變。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本身也是終審法院其中一名非常任法官。韋彥德勳爵(Lord Robert Reed)今年7月曾發表聲明,指《港區國安法》多個條文引起關注,英國最高法院會評估香港情況,「到底最高法院法官能否繼續在香港擔任法官,將視乎他們的工作能否維持司法獨立及法治。」
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上月2日辭職,施覺民更向傳媒表明請辭與國安法有關。港府昨天宣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任命來自英國的賀知義勳爵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任命仍有待立法會同意。
林鄭月娥的新聞稿特別補上一筆,強調非常任法官地位,她稱:「他們有助維持外界對本港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亦使香港與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保持緊密聯繫...我相信這些傑出且具豐富司法經驗的海外法官將繼續是本港司法制度的獨特優勢。」
我們認為,彰顯司法獨立不是紙上談兵,需要聽其言及觀其行,今次只能算是英國最高法院對本港法治評核暫時過關。目前,香港法治令人憂慮時,賀知義此時答應任命是不容易,如何盡力捍衛香港法治、人權和自由等普世價值,拭目以待。
翻閱賀知義的背景,他對中國法治有一定掌握,現時更是中國上海華東政法大學的名譽教授,在大學授課。他如何利用熟悉中國法制的背景,與西方民主政體的「三權分立」取得平衝,仗著公義來判決案件,這是香港人最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