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南坑排一間荒廢已久、無水無電的鐵皮村屋,屋內有數十隻貓狗懷疑遭疏忽照顧,衞生環境惡劣、臭氣熏天,部分狗隻患上嚴重皮膚病,又因飢餓而要進食同伴的排泄物,RCAP拯救遺棄寵物中心終報警求助。愛協、漁護署及警方到場,救出該批動物。涉事村屋由豬欄改建,由一名女子8年前租下及在屋內飼養大批貓狗,她聲稱有餵飼貓狗,案件待查。「動物煉獄」不時發生,香港法例卻無法嚴懲殘酷虐待動物的人士,令人感到悲哀。香港有關保護動物的法例非常零碎,散落在不同法例中,唯一最常見只有《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但最高罰判監3年,罰款20萬元,條例阻嚇性一直備受質疑,再加上律政司被指不積極處理虐待動物的檢控工作,致兇手逍遙法外。
RCAP於Facebook專頁稱,涉事村屋由一名女士租下,屋內養了逾40隻貓狗,女事主每隔數天才到村屋餵貓狗,有村民因擔心動物捱餓,平時會將食物丟到屋內讓貓狗充飢。近日,女事主疑無繳交租金,加上屋內情況越來越惡劣,有人擔心動物安危,於是向RCAP求助。RCAP亦於帖文中提及,「附近村民一直有投訴,亦曾不止一次報警,找過廢屋業主,愛護動物協會亦曾到現場視察過,到最後也是不了了之,該班狗狗的生活亦一直沒有得到任何改善。」
據悉,涉事村屋由豬欄改建,由一名姓黃女子於8年前租下,並在屋內飼養大批貓狗。今年貓狗被移走期間,黃女身處村屋內。有村民表示,黃女非原居民,她有時會問村民借錢聲稱交租,但無交租一年。村民指貓狗時因時飢餓哀號,有村民主動擺放食物及水,卻會遭黃女斥責,她聲稱固定凌晨時分會到村屋餵飼貓狗。
動物不懂人語,但不代表他們沒有感受,立法會議員鄺俊宇認為,目前本港即將修訂的《動物保護法》中提及照顧者責任,並加入有關刑罰,認為有關法例需盡快實行,以減少慘劇的發生。同時,鄺俊宇指,早前豪景花園三十動物死傷的慘案,證據確鑿,律政司卻放生不起訴,展示了一個非常錯誤的訊號,錯誤令人以為動物生命便可以輕率對待,故他希望執法者及當局重視動物權益及生命,應嚴懲虐待動物的人士,絕不能放生。
我們絕對認同鄺俊宇的說法,本港動物一直處於弱勢,尤其社區中的流浪動物,保護牠們的法例非常零碎。目前,世界上已多達100個國家訂立了《動物保護法》,社區動物不但受到法律保護,政府還向牠們提供協助。例如在德國,這個被譽為「沒有流浪狗的國家」,當地如有人棄養狗隻,相關部門可以通過晶片追查狗主身份,並進行拘留,最低罰款為2.5萬歐羅(約23萬港元)的巨額罰款。
英國的《動保法》可說是全球最仔細全面,為了保證動物不受人類虐待,當地於法例上進行清晰分類。例如《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園動物保護法》、實驗動物保護法、《犬隻繁殖法案》、《家畜運輸法案》等,就算主人不慎走失寵物,也得繳交25英鎊(約260港元)的罰款。而當地,主人更要以最好的條件對待動物,若沒有達到法例規定的標準而遭他人起訴,相關的懲處處也有很多,罰款、監禁、沒收所養動物送到動物保護團體等等。嚴重的,還會判予虐待動物的人終生被禁止飼養任何動物。我們期望《動物保護法》稍後提交立法會審議中,再「加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