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7歲的伍文浩在社交媒體通訊平台Telegram開設SUCK頻道,容許發放大量煽惑暴力的非法訊息,昨天被判處監禁6年半。本案是首宗與Telegram頻道管理員及擁有人有關的檢控,裁決證明即使管理人並非訊息發布者,但長期容許不法資訊存在及廣泛傳播,亦須承擔相當重的法律後果。我們認為,現時的法例、今次法庭的裁決,已對有關散播暴力或起底資訊起極大的阻嚇力,套諸其他社交平台亦適用。任何鼓吹暴力、傷害無辜的訊息必須禁止廣泛傳播,因容易令思想極端者受到激化,進而進行實體的暴力活動,事實上,恐怖襲擊不乏是一批自我激化的人士發動。
被告伍文浩(26歲)被控25罪,其中7項控罪早前被裁定罪成,包括串謀煽惑他人犯刑事毁壞、縱火、公眾妨擾、製造炸藥、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暴動、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罪。控罪時間為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期間。警方在2020年拘捕被告後,移除頻道所有內容。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判刑時表示,涉案頻道擁有超過10萬訂戶,即使被告沒有親自發布貼文,但他作為頻道擁有人及管理者,依然容許有關煽惑他人違法的訊息存在,不能推卸罪責。法官又指出,其中5項比較嚴重的罪行,包括煽惑縱火和參與暴動罪,分別以監禁6年及5年作量刑起點,但基於控罪大部分時間重疊,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合共判囚6年半。
我們仔細翻看在該頻道發布的訊息,縱使名義上打着反修例的抗爭運動,但實際上是無差別的襲擊,傷害無辜,最驚訝是教唆他人在警署、港鐵站等施放毒氣彈,用氯氣和酸性物體進行屠殺及導致他人休克死亡。這些做法沒有發生只是代表僥倖,因沒有人付諸實行,否則死傷無數,死者可以是你我的身邊親友,必須拘捕發布這些訊息的人士,不排除隨時演變成為恐怖分子,伺機發動恐襲。
今次法庭的裁決,可以退一步地說,即使假設法庭裁定被告沒有以頻道擁有人的名義發布訊息,但被告作為該頻道的擁有人,授權其他管理員於該頻道發布訊息,被告不但提供了一個平台讓其他人大量散布非法煽惑訊息,更選擇對該頻道的訊息視而不見,沒有即時將其他煽惑者的權限移除,並准許他們於該頻道發布非法訊息達9個月之久,在此情況下,法庭依然有足夠證據將被告定罪。
本案是首宗與Telegram頻道管理員及擁有人有關的檢控,也是第三宗針對社交媒體通訊平台Telegram頻道的管理員作出檢控及定罪,裁決具有相當高的阻嚇力,也適用於其他社交平台,關鍵只在於執法的力度。
我們認為,私隱專員擬禁制市民使用TG應用程式似並無必要,反而有畫蛇添足之感,一來技術上難禁,二來其他社交平台也有「起底」資訊,難道也把這些全部禁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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