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搞活夜市,社會各界熱烈響應,有商場計劃提供不同活動與優惠,有意見認為可以在觀塘海濱舉辦夜市。經歷新冠疫情之後,市民夜生活幾近全然消失,與生活習慣改變有關,連帶商店食肆也提早關門,遊客區如尖沙咀在晚上9時便已經幾乎沒有餐廳營業,遊客需要走來走去找吃的。因此,我們認同本港需要搞活夜市,但要有章法,首先活動本身要有吸引力兼具香港特色,優惠也以簡單兼門檻不高為宜,否則只會令市民及遊客覺得強人所難,帶來反效果。
說到要有香港特色,其實這一點並不難理解,只要撫心自問到外地旅行,希望能逛甚麼市集便略知一二。港人到台灣夜市,就是要吃台灣特色的美食,例如是蚵仔煎、炸雞扒等。市民到日本外遊,會到市集逛逛,感受的是日本特色氛圍,買的是飾物等小小手信。到了法國塞納河畔,就是一列列的書攤,吹起的是書香。由此可見,夜市要有本地特色,不論是吃的,抑或是賣的。其次,不要連鎖店,要有當地人情味,可以與市民或遊客溝通交流的,才是最珍貴財富。
當然,除了市集,其他地方也可以提供各式各樣鼓勵夜消費的措施,例如是商場舉辦不同活動等,但本身一定要夠精彩吸引,否則市民即使居於毗連,也不會花時間出門看看,寧願留在家中看看自選電影或更吸引。
有傳公共交通工具可能提供晚間票價優惠,輿論也在討論是否會有其他優惠,例如看電影有折扣等。我們當然歡迎相關持份者提供不同優惠,鼓勵市民入夜後消費,但優惠必須夠簡單直接,門檻也不要太高,否則只會令市民與遊客卻步。例如消費滿多少可以獲某種優惠,這是常見宣傳手法,但消費額也就不要太離地。同樣,相關產品、食物的定價同樣應避免過份高昂,例如一粒魚蛋,就不要賣天價。
到了最後,不同夜經濟也要思考本身的目標客群,是遊客抑或是本地人,是年輕人還是長者,這些都要考慮。誠然,沒有了夜生活的香港像欠缺了一些東西似的,搞活夜市會讓遊客感受到這個城市的活力──畢竟作為一個遊客,也不預期自己在晚上8時便因沒地方可以去,而要回到酒店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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