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時發生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青衣長發邨日前有白鴿遭人剪翼及尾,傷口深至羽管兼流血不止,惹人關注。直至昨日,警方在青衣拘捕一名老翁,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然而,自深井豪景花園虐畜案的被捕人士,律政司最終以證據不足決定不予起訴開始,坊間對類似案件的疑犯是否能獲應得懲罰,信心不再。今次案件,受害的是一隻白鴿,在過往不怎被人重視,只盼此案成為社會愛護動物的起步點,同時盡快訂立《動物福利法》,相輔相成下加強保障動物權利。
白鴿「青青」日前被人發現在長發商場外淌血,無法飛走,義工發現牠雙翼被人剪傷,切口更深入羽根,幸被人發現帶往給獸醫診治。警方隨即馬上跟進,經調查後,昨日下午在青衣拘捕一名87歲姓林老翁,涉嫌殘酷對待動物,並檢獲懷疑涉案剪刀,老翁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殘酷對待動物,例如「掌管任何被禁閉或被關禁或正由一處地方運送往另一處地方的動物,但疏於對該動物提供充足的食物和清水」等,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然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設有六個月的檢控期限,換言之被捕人士在六個月內未被正式檢控,便不能再被檢控。
除此之外,深井豪景花園今年2月,有30隻動物懷疑被人從高處擲落街後,釀成嚴重傷亡,但在警方調查半年之後,律政司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予起訴。翻查資料,由去年及今年首六個月,警方與漁護署接到懷疑殘酷對待動物個案合共438宗,當中只有7%、即34宗落案檢控,而涉殘酷對待動物而被定罪的案件共有30宗。凡此種種,可見雖然社會近年已逐漸重視動物權利,但法例依舊落伍,完全未能與時並進,而外界也難免開始對類似案件的疑犯是否能獲應得懲罰,信心不再。
社會過去關注的涉嫌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大多涉及狗、貓,以及兔子等。反觀本案,受害的是一隻白鴿,可見市民見動物受傷,還是會多加關注,伸出援手。我們只盼,本案成為社會愛護動物的起步點,同時盡快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設有六個月檢控期限的內容,同時盡快定立《動物福利法》,相輔相成下加強保障動物權利。人類之所以稱為人類,是因為有能力保護弱小,而「明知可為而不為之」,也真太冷眼旁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