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被法庭頒令禁止在分裂國家、侮辱國歌、煽動等4項意圖下傳播。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天表示,今次法庭清楚說明用該歌曲煽動是一定違法,指禁令是將「紅綫」說清楚,增加阻嚇性及預防性。他又不點名稱,網絡平台Google曾指若有法庭命令,將會遵從將歌曲下架,他「熱切期待」對方言而有信。
法庭日前頒令禁止在分裂國家、侮辱國歌、煽動等4項意圖下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律政司長林定國昨天(12日)在電台節目表示,不應用「禁歌」字眼,上訴庭的裁決是針對有人利用這首歌曲作為工具,宣揚港獨思想,將歌曲「武器化」,鼓吹他人進行暴力等違法行為,禁止利用歌曲去達到煽動港獨思想行為,行為本身是違反刑事法和國安法。
林定國表示,社會上部分人蠢蠢欲動違法,有人則不了解做法是嚴肅的違法行為,認為禁令可與刑事法律相輔相成,並由法庭講清楚「紅線」,以增加阻嚇性。
林定國說:「讓大家明白到有甚麼可做,有甚麼不可。經常說紅線在哪?法庭就說清楚你聽。我剛才已舉例,正常的新聞活動、正常的學術活動,白紙黑字寫明不受影響,令到更安心,所以我看不到為何對於所謂言論自由有甚麼實質影響。」
林定國促Google下架:難處係唔係有人迫你?
目前,Google未回應法庭禁令或將歌曲下架,林定國說,以前跟網絡平台接觸過,引述對方稱因無清晰法庭命令,政府現已通知Google有禁令,正熱切期望Google回應。「大家都會好心急希望快啲有實際行動,你話唔係喎而家做唔到喎,我哋都好好奇大家都希望聽個交代,無理由有個公司政策係唔駛跟地區法律或法庭命令,如果有難處係唔係有人逼你,唔俾你跟公司政策做,我都同香港所有市民、所有中國人一樣熱切期待佢哋回應。」
林定國又說,禁制令是禁止利用《願榮光歸香港》煽動港獨的行為,不應用「禁歌」字眼,笑言「唔通講都唔得咁荒謬咩⋯⋯本身係犯法嘅嘢,基本上唔觸及言論自由。」
判詞指,法庭必須認知在憲制下三權的界線,評估國安風險的責任在於行政機關,法庭應對其判斷「予以絕對的遵從」。上訴庭又認為,一直有人利用《願榮光》鼓吹暴力示威,甚至鼓吹分裂思想,法庭必須立刻干預,「否則可能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甚至無法補救的破壞」。
考慮互聯網上的《願榮光》影片,大多由匿名用戶上載,法庭認為更有效的阻截方法,是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將有關影片下架,而相關供應商早前已表明,若有法庭命令,他們會遵從要求,因此禁制令有其必要性。
律政司在入稟時夾附32條《願榮光》影片連結,上訴庭同意影片具有煽動、分裂等意圖,屬禁制令禁止範圍。而法庭批出的禁制令,列明新聞工作等合法用途獲豁免。資料顯示,32 條受禁影片,包括台灣公視節目《藝術很有事》片段及《大紀元時報》發布的《願榮光》台語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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