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主要內容‧不得以金錢誘使外傭提早終止合約‧向僱主說明終止合約巿排‧是否退款或另選外傭‧申請牌照或續牌須填報與財務機構關係‧不得向求職者提供貸款資料‧不得扣押僱傭合約資料來源:勞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