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警方日前在上水天平邨尾隨可疑人進入停車場,並在天台發現有人聚集,警員聽到有人聲言:「明日可以拮爆車胎。」遂拘捕多人,並搜出鐵釘、電鑽及白電油等工具。四名男子,包括一名教師、兩名學生以一名地盤工人被控兩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昨在粉嶺法院提堂。他們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5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和指紋校對工作,全部獲准保釋。據知涉事教師任教於屯門一所特殊學校。
被告依次為何國基(39歲,地盤工人)、陳家維(17歲,學生)、林曉偌(18歲,學生)和謝銘基(31歲,教師)。控罪指何、陳及林於2019年12月9日,在上水天平邨停車場管有3罐白電油、1個紙箱內有24樽中國米酒、裝有鐵釘的塑膠軟管,及1個放有大量鐵釘和大量塑膠軟管的背包;謝被控在上述停車場管有2把剪刀、2把剪鉗及1個扳手,意圖作非法用途。
#屯門特殊學校任教
裁判官批准眾被告以5,000至10,000元保釋,中四學生陳家維則另加5,000元人事擔保,各人候訊期間不得離境,遵守宵禁令和每周須到警署報到三次。
控方透露,當日凌晨警員在上天平邨停車場巡邏時,發現有人形跡可疑,要求增援後跟縱疑人到停車場天台,發現有超過10人聚集,有人揚言翌日可以刺破車軑。警方表明身分後,眾人作鳥獸散,警員作出追捕,分別在停車場5樓和2樓拘捕案中被告,其後分別在不同地方搜出案中可疑物品。
辯方投訴稱,何國基及陳家維被警員拘捕後被毆打,何右手和右腳受傷;陳遭警員多次踢左大腿近臀的位置,有警員更拿着檢獲的剪鉗作勢在他下體位置擺動,陳被捕前更遭胡椒噴霧射面,警員在他視線仍然模糊時要他交出手提電話密碼,陳反問為何需要時遭警員呼喝,其後不情願下交出密碼。庭上所見,何出庭應訊時,腳步一拐一拐,裁判官將有關投訴記錄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