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年僅20歲的機艙清潔工去年9月在機場上班前經過安檢通道時,被機場保案發現攜有伸縮棍及行山杖,事件轉交警方處理。他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透露當日打算下班後參與屯門的示威活動,擔心遭三合會或政見不同者襲擊,故帶備涉案物品自衛。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收押至下月4日,以待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勞教中心報告後判刑。
被告王兆康(20歲),承認於去年9月21日在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5層(禁區)北面職員通道的保安檢查區,管有一支伸縮棍及一支登山杖,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求情稱非常後悔
辯方求情稱,被告自小由母親獨自撫養成人,父親在他出世前已過世,他於困難環境下成長,未有誤入歧途,完成中三課程後就讀職訓局汽車修理課程,及後有穩定工作。案發後已遭清潔公司解僱,現職是茶餐廳侍應,月入約11,000元。被告對案件非常後悔,他原本放工後參加遊行,該遊行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屬和平合法,男工僅因擔心被黑社會或「另一邊嘅人」襲擊,才會攜帶涉案物品自衛。律師形容被告為人踏實,過往無刑事定罪紀錄,現時坦白承認罪行,節省法庭時間,冀判非監禁刑罰。
案情稱,被告當日上班前經過安檢通道,將黑色袋及黑色背囊放入X光機檢查。保安發現袋中有可疑物品,截停後搜出伸縮棍,遂報警。警員其後在該袋內找到急救物資、腰包及手套,而背囊則有過濾面罩、頭盔、護目鏡、行山杖等。警誡下,他稱打算下班後參與「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因害怕被黑社會或不同意見者襲擊,故上班時帶同伸縮棍及行山杖。伸縮棍是在街上拾獲,行山杖是自購,兩件物品均從未被使用。政府化驗所報告顯示,該伸縮棍內藏可伸縮金屬管,外層是防滑手柄,棍身完全伸展後長達63厘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