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上市公司商會去信港交所,要求處理停牌公司復牌申請時,應考慮疫情對業務影響,有會計師認為港交所應彈性處理。
近三百名會員的上市公司商會早前去信港交所,表示新冠肺炎影響經濟活動,停牌公司在維持業務運作或尋求新資金遇到困難,尤其擔心未能在18月的期限內提交復牌建議,而遭到除牌,希望港交所考慮到目前的經濟環境彈性處理復牌期限,如延長或給予緩衝期等。有會計師認為,港交所應該彈性處理有關申請。
立信德豪董事林鴻恩指:「生意無這麼快預期可以增加。『白武士』或專業團隊,因為疫情影響,溝通上都可能多些時間。如果交易所因為現時這個疫情,可以利用酌情權,其實對上市公司也好,對小股東利益也好,其實都有幫助的,但未必需要因為現時這樣,將18個月期用一個條例放寬。」截至8月底,合共有63家已停牌最少三個月的主板上市公司,佔整體主板上市企業近3%。 |